出口巴基斯坦一定要办理中巴产地证FTA吗
巴基斯坦是中国是陆上邻国,巴铁这一词语相信很多国人并不陌生,这次意思是巴基斯坦跟中国是“铁哥们儿”“铁杆朋友”。在我国一带一路建设,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国家战略中,巴基斯坦起到了十分关键的影响,巴基斯坦作为"—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支点国家和重要示范国家,中巴两国贸易合作不断加强,。2007年7月1日中巴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这对中巴贸易发展有着更大的促动作用。2013年"一带一路"战略正式提出,它无疑会给中巴贸易发展带来新契机。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29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所有出口巴基斯坦的货物需要在报关之前办理中巴FORMP原产地证,因为报关需要填报原产地证号的,如报关没有填报产地证号,货物到达目的港,不再享受关税优惠。那么怎么办理中巴FORMP原产地证书提供报关呢?
答:我们可以在货物出口报关前先在原产地证制单系统先列单,不发送,等船期和船名航次确认了再发送出证即可,这样出口报关时既填写了原产地证证书编号,也确保船期和船名航次与提单保持—致。
中巴FORMP原产地证我们在报关前办理了,报关也填写了产地证书号,但是由于系统问题报关行在电子口岸查不到数据,这样会不会影响到客户那边享惠?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
答:对于系统不存在原产地证书电子信息的,或者在货物出口时,出口人未按照第51号公告要求填制货物原产地信息的,或者货物出口后因原产地证书信息发生变化而需要修改出口报关单的,出口人应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单修改手续,补充原产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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